某部2023年度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01-1401-14
某部2023年度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01-1401-1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度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01-14)
二、项目编号:2023-JYBHNX-W3001(01-14)/GXCZ-A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交货时间 |
01 | 某检测解调设备采购 | 160 | 2 套 | 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2 | 某接收天线及处理设备采购 | 66 | 某频段天线、数据预处理设备各2套 | 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3 | 某接收设备及解调设备采购 | 68 | 某频段接收设备2套、某解调平台4套 | 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4 | 某卫星信号平台采购 | 88 | 某信号平台设备1套、某天线系统1套 |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5 | 某高阶信号解调器采购 | 30 | 某高阶信号解调器1台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6 | 某信号解调器项目采购 | 30 | 某信号解调器1台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7 | 某集群信号解调器采购 | 30 | 某集群信号解调处理装备1套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交付和安装 |
08 | 某类图像目标智能检测识别应用系统 | 95 | 某类图像目标智能检测识别应用系统1套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验收和交付 |
09 | 某类数据汇聚分析系统采购 | 95 | 某类数据汇聚分析系统1套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验收和交付 |
10 | 某卫星信号设备采购 | 60 | 某卫星信号设备1套 | 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交付 |
11 | 一体化信号综合处理设备及配套模块采购 | 84 | 一体化信号综合处理设备1台、便携式信号采集回放模块2套 | 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交付 |
12 | 收发一体数字信号处理平台采购 | 84 | 收发一体数字信号处理平台8台 | 合同签订90天内,完成交付 |
13 | PCIE板卡采购 | 90 | PCIE板卡18块 | 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交付 |
14 | 开源数据综合处理系统采购 | 50 | 《开源数据综合处理系统》1套 | 合同签订时起算4个月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01包:160万元;02包:66万元;03包:68万元;04包:88万元;05包:30万元; 06包:30万元;07包:30万元;08包: 95万元;09包: 95万元;10包: 60万元;11包: 84万元;12包: 84万元;13包: 90万元;14包: 50万元;
3.最高限价:01包:160万元;02包:66万元;03包:68万元;04包:88万元;05包:30万元; 06包:30万元;07包:30万元;08包: 95万元;09包: 95万元;10包: 60万元;11包: 84万元;12包: 84万元;13包: 90万元;14包: 50万元;各包采购货物如有单价限价,则每台货物不能超过单价限价(单价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
4.本项目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01包、02包、03包、04包、05包、06包、07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
1.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签订保密承诺书。
08包、09包:
1.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一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03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注:
1.仅对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03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景先生
联系电话:185*****691、177*****384
传 真:010-********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03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99*****365、028-********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970
保证金、标书款、服务费专用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XCZ-A1-*********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联行行号:308*****008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8*****581040*****015794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XCZ-A1-*********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签: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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