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凤湖东路等五条道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下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凤湖东路等五条道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下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凤湖东路等五条道路)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CFXSZYL******
2、项目名称:下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凤湖东路等五条道路)监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地点:长丰县境内
5、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五楼会议室(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56号)
6、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7、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下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凤湖东路等五条道路)监理。本项目主要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灌木、色带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工程投资预算约487万元。此次招标为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建设全过程,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需求如下:
1、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有关说明,本工程施工图纸请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查阅。
2、工程施工监理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建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3、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4、承诺能够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5、承担本工程成交供应商的监理机构必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执行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制度(依据项目需要服从加班及出差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出勤率为100%。监理人员无故缺勤,总监理工程师按每次罚款1000元。总代每次罚款50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每次罚款300元,直至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监理机构的人员需请假的,履行逐级请假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请假,需报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总监代表需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需报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
6、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要求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向业主方报送下月监理人员计划,保证人员每天到场数量,否则,视同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7、在工程养护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每月对养护范围进行巡查,每月25日上报巡查记录,监理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养护不足要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如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视为违约,并处以罚款2000元/次。
8、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
9、采购人不提供交通、通讯、办公等设施,不提供人员的食宿等条件,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就餐不得与施工单位搭伙,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违约金处罚。
10、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换项目总监,必须提前20天书面告知业主单位并经其同意,除不可抗力外任何原因调换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都视为违约,并处以罚款*****元。
三、发包价格:发包费率:1.2%(固定不变),发包价格包含完成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发包方式:公开招标(抽签摇号)
五、资格审查:在验证程序中未提供下列资料进行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抽签会(以下资料密封,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
1、授权委托人需递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开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开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则提供2023年7、8、9、10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4、服务承诺函(见附件三);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6、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9、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截图;
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1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
(1)验证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验证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现场请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彩印章无效)。(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
(3)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方案》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现场补签无效)
(4)以上资料审查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6)报名时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只对竞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验证资料是否合格,以抽签会上的现场审查为准。竞标人应按以上要求和以上资质要求准备验证资料,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不能参加抽签的,由竞标人负责。
六、付款方式: 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监理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至监理结算价的100%(监理合同价=工程中标价×发包费率,监理结算价=工程结算审计价×发包费率。
七、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施工工期约60天)。
八、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以具体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中标人监理过程中遇到矛盾和问题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出现安全事故与业主无关,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中标(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在经评审合格的意向企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1家作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十、中标公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
(1)监理人员最低配备:
执业资格 | 专业 | 岗位 | 人员配额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总监 | 1人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总监代表 | 1人 |
市政公用工程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 园林绿化 | 监理员 | 1人 |
/ | 安全员 | 1人 | |
以上所有人员一律不允许外聘、返聘,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
合计 | 5人 | ||
人员配备通则: ①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 ②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提供。 ③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④中标单位以上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中标后不得兼职。食宿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投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2)监理大纲: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方案及进场安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检测设备配备及检测手段,监理工程四控制、两管理、两协调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
2、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3、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4、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胶装成册,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中标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方案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二、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工作日8:30—11:30,14:30—5:00),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4: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306室),联系人:陈工 0551-********。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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