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录编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摄录编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经毕节地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受毕节地区电视台的委托,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政务服务中心重新对毕节地区电视台摄录编设备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谈判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毕节地区电视台专业摄像机、录像机及相关配套设备
谈判编号:BJXC-2005-41号
2、谈判内容:专业摄录器材(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3、用途:电视专业摄录编设备
4、谈判项目的性质:竞争性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带齐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其余资质、资信文件必须在谈判时现场提供,否则不能参加报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注册资金),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售后服务。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不是主要设备(摄像机、录像机)制造商的必须是其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代理证明),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项目授权书(须为原件);
4、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5年10月13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受理中心。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5年10月26日上午9:30~10:00。
2、谈判时间:2005年10月26日上午10:00。
3、谈判地点: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谈判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毕节地区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黄黔,电话(传真):****-**************,邮编551700,开户行:中国银行毕节分行百花支行,帐号:********091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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