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3-10-13 23:59:00
竞争性谈判
0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关于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上海航食叉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叉车属于特种设备,需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维修和配件更换。

二、项目依据

根据中翼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标准采购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新增采购计划申请,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地址: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

闵行区申达五路106号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三)付款方式:

1.维修服务和配件更换产生的费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80天内支付,注:浦东和虹桥航食服务发票要分开开具、结算。

(四)报价方式:

1.配件根据附件一清单所需报价,并列明每换一个配件工时。(配件价格三年内不得变动涨价)

2.列明工时单价。

(五)服务内容和要求:

1.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商自备维修工具及所需配件;

2.需提供原产零配件,并建立库存,能随时满足采购商的需求;

3.服务商的上门作业必须按照采购商的安全要求;

4.费用结算需出具维修清单明细,符合我司财务各项规定;

5.维修、更换任何配件,须经我公司同意;

6.维修提供的叉车配件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保要求;

7.维修方在移动设备及维修时,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维修方自行承担;

8.签订合同时须将常用零配件明细及单价列入合同清单内;

9.未列入合同内的零配件,在产生维修时需维修方单独提供报价单给我司,另行申请采购。

10.现使用叉车品牌为林德和永恒力,常用配件清单见附件一,按配件清单进行报价。

(六)验收标准

1.提供上门服务明细单,双方签字。

2.维修后五天内再次出现原有问题,维修方免费上门维修。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需包含:开发、生产各种规格型号的叉车及其他物料搬运设备,用于叉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液压部件以及驱动和控制元件的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售后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维修服务和配件更换产生的费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80天内支付,注:浦东和虹桥航食服务发票要分开开具、结算;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供应商需按指定地点送货,节假日可正常供货
(十一)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每页盖章);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每页盖章)
9.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10.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张佳霁
联系人电话:021*****363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jiaji@sacaggac.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上海航食叉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