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河清淤、堤顶路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潍河清淤、堤顶路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为提高防洪能力,确保潍河昌邑段沿河工农业生产,促进河流两岸的开发利用,对河道堤顶道路进行建设,提高堤顶道路建设标准,彻底解决沿河交通问题,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昌邑市人民政府已批准《潍河清淤、堤顶路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潍河清淤、堤顶路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昌邑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潍河清淤、堤顶路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WFHTGCGL2015-218
二、项目授权主体:昌邑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昌邑市水利局、昌邑市交通局、昌邑市财政局
四、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6-98)和2010年的《山东半岛流域规划报告》(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潍河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采用50年一遇计洪水位+lm超高筑堤修路+l.0m高防浪墙方案建设。(1)潍河左岸堤顶路建设包括:初家庄灌溉闸(潍河桩号48+230)—辛安庄闸(潍河桩号67+907)段堤顶道路建设;辛安庄闸(潍河桩号67+907)—潍河入海口(潍河桩号78+889)段堤顶道路建设。(2)潍河右岸堤顶路建设包括:峡山辉村橡胶坝(潍河桩号17+050)—南金村西北公路桥(潍河桩号40+118)段堤顶道路建设;北官庄村西(潍河桩号46+550)—后大兴村东(潍河桩号65+826)段堤顶道路建设;后大兴村东(潍河桩号65+826)—潍河入海口(潍河桩号75+826)段堤顶道路建设。 项目总投资估算3.5亿元,其中潍河清淤投资5500万元,堤顶路建设投资29500万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016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3、合作模式:
3.1运作方式:本项目按照“项目优化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移交一体化(DBF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不超过10%,SPV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和维护运营。
3.2合作期限及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作期限为10年,从合作之日起第2年开始(达到可用性标准,在维护运营期内),政府以政府绩效付费的方式,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和年度绩效维护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移交给昌邑市政府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清算退出。
3.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由政府安排项目运营补贴解决。
3.4保障措施: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包括本级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1.1.1如果申请人是总承包商,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组成联合体),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为同时具有市政和水利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1.1.2如果申请人是财务投资者,需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银行类金融企业分支机构也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采购程序;
1.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以实际认缴资本为准)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
1.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1.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总承包商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最近连续3年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民事违约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法院、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或磋商,联合体成员可以为财务投资者,但联合体中的承包商必须符合1.1-1.6条款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三家及以上时,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七、资格预审公告期及报名
1、资格预审公告期: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
2、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资格预审报名地点: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市胜利东街4799号宝鼎国际19层)。
4、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以下第八项中的1.2至1.6所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1 申请人简介;
1.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3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4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5 2010年以来完成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顶路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至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录);
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10 申请人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方面无相关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11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12对合作模式和运作方式的响应情况;
1.13对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项目融资结构的初步方案。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A4纸打印,一正五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否则不予接收。相关原件统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备审查,审查结束后退回。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昌邑市富昌街157号昌邑市财政局六层开标室。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00。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00分。
2、资格预审地点:昌邑市富昌街157号昌邑市财政局六层评标室。
十一、本项目联系方式
昌邑市水利局:
昌邑市交通局:
昌邑市财政局:谢娅妮 ****-*******
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小丫 ****-*******
邮 箱: wfhtgcgl@163.com
2015年12月28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