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处置公告】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处置公告
信息来源: 西部产权 发布时间:Mon Oct 09 09:00:00 CST 2023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2022)陕03破申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申请,并于2022年11月23日作出(2022)陕03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委托西部产权交易所于2023年10月9日9时至2023年10月15日17时止在交易所网站(www.xbcq.com)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16.0618%股权
清算评估价:100,761,641.61元
起始价格:100,761,641.61元;保证金:10,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0元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中国陕西省宝鸡市

注册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留凤关镇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人代表

毛有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20******P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份额(%)

1

陕西西北有色铅锌集团有限公司

83.9382%

2

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

16.0618%

、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标的不安排看样。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买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流程
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至2023年10月15日17时
交易所联系电话:屈洋 029-********
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户名: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785*****000******
五、网络竞价规定
1、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格100,761,641.61元。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及其整数倍,最低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
2、自由竞价期:2023年10月16日10:00至2023年10月16日17:00止(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主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格),即为有效报价。
3、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期,该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期为30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最高报价者即为本标的的买受人,本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报价者即成为本标的的买受人,本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4.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始价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格,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5.优先购买权人: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陕西西北有色铅锌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场内行权)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资产处置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若有,则由买受人承担(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所载明的税额为准,在发票开具后由买受人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其它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服务佣金
买受人应在网络竞价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佣金,交易服务佣金按照成交价的0.5%收取。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需在网络竞价成交后十五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宝钛支行
账号:103*****7236
2、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处置相关费用损失或最终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向悔约人追索。
3、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标的交割
买受人可于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及交易增值税(如有)后凭处置成交文件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联系签署相关文件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
九、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标的物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权利瑕疵状况,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处置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客观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孙宇皓律师,联系电话138*****480
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竞买须知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处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系管理人的依法履职行为,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因可能涉及保证金被没收等其他法律风险,请理性参与,并遵照处置公告、标的物介绍及本须知的要求,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本次处置所作的各项说明,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三)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估算竞买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参与竞买则视为对可能产生各项费用的认可。
二、处置原则
本次处置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置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处置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处置标的物
见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处置公告。
四、公告与展示
本次处置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管理人已就处置标的情况在公告中作了说明,该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做好调查工作。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买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支付方式
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余款需在成交后十五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成交确认文件交割
买受人可于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及交易增值税(如有)后凭处置成交文件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联系签署相关成交确认文件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
八、
如有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处置。成交后买受人悔约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足成交价款、明示悔约等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用于承担相应损失、弥补最终成交价款低于原处置成交价款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足。
九、税费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若有,则由买受人承担(以增值税发票中所载明的税额为准,在发票开具后由买受人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其它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0.5%向交易机构支付服务佣金。
十、竞买秩序
竞买参与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等。
、中止与撤回
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或撤回。
其它
凡发现处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管理人举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孙宇皓律师,联系电话138*****480
陕西有色旺峪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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