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建设运营项目拟审批公示

·汝阳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建设运营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汝阳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一期)建设运营项目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陶营村

汝阳县金泉水务有限公司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汝阳县陶营镇陶营村,新建5万m3/d陶营水厂及配套给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项目,水厂占地面积*****.4m2。总投8195.39万元,环保投资43.5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沉淀池排泥废水和污泥脱水机房废水。污泥脱水机房废水经市政管网排至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滤池反冲洗废水经中间水池收集,上清液返回配水井作为原水,严禁外排;沉淀池排泥废水送污泥浓缩池,经浓缩后的上清液返回配水井作为原水重新进行处理,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5m3的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固废为水厂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排泥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净水厂污泥主要是沙子和悬浮物,定期由污泥车运至砖厂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脱水机等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标签: 审批公示 一体化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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