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学校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学校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投标人是所租赁的整体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服务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证明原件以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必须体现但不限于制造商承诺对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设备质量、设备安全、租赁期内的所有服务内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包括当代理商在服务期限内无能力继续提供服务时制造商将无条件承担租赁期内原代理商的一切责任及义务));5、所投超滤净水处理工艺产品应具有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6、生产直饮水设备的厂家必须拥有专业水质检测实验室,且实验室须经当地卫生许可部门备案。对于没有专业实验室资质的厂家,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与第三方的检测委托协议及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7、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注册于外省市的企业应在本市(上海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相关凭证可以为: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借合同等。凭证须清晰可见企业名称或法人姓名))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学校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JSFSCG16-15-********-***)
3、预算编号:16-15-60330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对金山区区域内29座学校提供直饮水设备租凭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周检、全过程维护等。(采购人要求详见:第四章)
5、交付日期:3年,安装及调试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6、交付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1-18,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1-20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1-20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十一村25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十一村25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投标产品样机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10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邮 编: 200540 邮 编: 201599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 倪雄超
电 话: ***-******** 电 话: ***-********、158*****792、137*****75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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