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电厂10月份采办计划公告
莆田电厂10月份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一、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莆田电厂2023年10月份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动触头、故障录波等备件 | 动触头、故障录波等备件一批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的供货业绩,业绩供货范围应包括仪器仪表或五金耗材。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热控专业技能培训物资 | PLC控制实训装置、DCS虚拟组态软件、工作站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的供货业绩,业绩供货范围应包括培训器材或仪器仪表类。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无油空冷空压机 | 无油空冷空压机一台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的供货业绩,供货范围包含无油空冷空压机。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2024-2026年度余热锅炉安全阀校验及维修服务 | 为公司4台余热锅炉安全阀提供校验及维修服务。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应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包括FD1,且含在线校验资质。(说明:新老证书格式有不一致,投标时提供证书能证明可从事整定压力大于和小于10MPa的安全阀离、在线校验即可。)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业绩,业绩包含安全阀校验或安全阀维修。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 2024-202年度机械零部件加工服务 | 为公司提供2024-2026年度机械零部件加工服务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业绩,业绩包含机械加工服务。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机组励磁、SFC及TCS系统备件采办 | 采购7项电气及热控备件,包括机组励磁系统备件、SFC系统备件、TCS系统备件。 | 2023年10月 | 1、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的供货业绩,供货范围包括:UNITROL 5000励磁系统备件、SFC系统备件(LCI.ST A0606 302N452)、M701F3型燃气轮机TCS系统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字最晚日期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公告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公开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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