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10#、11#、12#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10#、11#、12#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豫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均为砖混结构,地上7层;10#、11#楼均为5974.82㎡;12#楼为5729.76㎡;
总建筑面积17679.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豫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冯可运
电 话:135*****535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市建设检测中心3楼315室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童叶菊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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