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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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农村道路工程、农村公厕工程、农业综合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新建农村公厕55座,并配备清运车辆5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保期阶段的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0 09:00:00 至 2023-10-1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 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宪策 联系人: 王国军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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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整治 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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