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未采用密闭方式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罚!一

以案释法:未采用密闭方式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罚!一

案例:四川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闭覆盖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2023年5月21日,数字城管指挥大厅利用视频监控抓拍到北塔街(北斗路口)一运输车辆在运送渣土的过程中,未采取密闭覆盖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随即将案件派遣至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置,执法人员现场向车辆所属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调查,确认四川某物流有限公司运送渣土时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一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违反法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之规定。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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