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邀请招标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

项目编号:杏酒销综商邀字[2023]第3号

一、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资金来源:自筹。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库房

预估保额(元)

保险期限

1

海口

*********.1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合肥

*********.5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朔州

*********.2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北京

*********.78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西安

*********.0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离石

*********.9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运城

*********.59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大同

*********.3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西北中心

*********.24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10号库(太原)

*********.35

从2024年01月21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长兴、转运9号库

*********.55

从2024年01月21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转运11号库(太原)

**********.25

从2024年01月21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2

太原盛唐

********.1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盛唐西库

********.7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长治

********.8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上海

********.5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天津

*********.2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杭州

*********.3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董寺

*********.0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武汉

*********.07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沈阳

***053948.58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6号库(汾阳)

550319899.8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郑州

588401070.2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5号库(汾阳)

1206300365.5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

晋城

52595076.63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太原邮政

61572016.3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阳泉

102148545.4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成都

182916398.8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临汾

221673121.2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郑州南

333004166.5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2号库(太原)、小店(太原)

394895217.3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南京

467416917.39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4号库(太原)

544883794.6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7号库(太原)

818799320.7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济南

857666247.57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

太原国贸

24642531.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新疆

49044899.7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原平

69328475.7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呼市

209044089.88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兰州

216424120.3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驻马店

220289807.1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石家庄

291586262.1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广州

327937877.1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西草寨(太原)(七个库位)

358711934.4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1号库(太原)

559184122.3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转运3号库(太原)

597887851.95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太原中邮(四个库位)

865204246.58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标段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别装订提交;

3)投标人只允许中标本项目1个标段;

4)上表中预估保额仅供参考,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2.3招标内容:汾酒销售公司全国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相关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另有约定的除外)。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和集团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资源和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为满足银保监会令【银2021】1号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A区5A层购买采购文件,或将报名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zhangjia@cgci.gt.cn,并及时查收邮件回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3出售标书联系电话:杨心哲 15635185259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 0358-72205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A区5A层(四层)

联系人:张嘉 罗思涵 张倩

电 话: 010-81169005/8960、13007091235

邮 箱:zhangjia@cgci.gt.cn


fj-pub-icon-tel 400-668-9999

fj-pub-icon-mail info@fenjiu.com.cn

fj-pub-icon-poiton 山西汾阳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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