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万坪水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万坪水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 比选条件

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万坪水厂项目已由永顺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同意启动,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1.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万坪水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工程估算7813.4万元。需开展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物资技术规范、服务技术规范、项目效果图制作、参加设计交底、进行设计变更、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比选活动。

2.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供应商需签订招标代理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同时进行查询,查询有效时间为本公告日内并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以上2个网站如存在无法查询现象视为本网站无重大违法记录)。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高限价1.5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比选办法

本次招标代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5.评审专家选取

本项目代理机构比选评审专家共3名,在永顺县水利专家库抽取(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6.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12日)。

7、竞选文件的递交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时整。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密封比选资料3份(1正2副)参加竞选。竞选文件中招标代理方案为暗标形式竞选人另行装订3份((1正2副)),暗标要求详见附件3。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

8.资格审查

本次选取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公司需积极响应比选方案。招标代理方案进度要求:招标工作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视为招标工作完成)。竞选文件递交后,评审委员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比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选 取 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97号

联 系 人:徐斌

电 话:158*****341

附件 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方案

2.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格式

3.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

永顺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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