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基地)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基地)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清河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基地)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以黑农发办批〔2015〕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通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在清河镇靠山村,新建蓝莓基地100亩。其中,包括新建机电井1眼、滴灌68套、温室8栋、大棚60栋、机耕路1km、采购蓝莓苗木5万株、园区绿化等。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河县清河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基地)项目招标,共3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编号THQHNY/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温室8栋、大棚60栋、机耕路1km、园区绿化等。
第2标段:合同编号THQHNY/HT-2015-02。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蓝莓苗木5万株。
第3标段:合同编号THQHNY/HT-2015-03。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机电井1眼、滴灌68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包含农业种植或苗木销售的经营范围。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第1、3标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每日9时~11时,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人民币0.5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6日8时30分在通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宝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系人:王亮
电话:****-********
传真:****-********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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