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施工方爆破中对房屋造成震损进行房屋修缮补偿评估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LNZW20231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施工方爆破中对房屋造成震损进行房屋修缮补偿评估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建设
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房屋总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施工方爆破中对房屋造成震损进行房屋修缮补偿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施工方爆破中对房屋造成震损进行房屋修缮补偿评估)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准入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依法设立并取得辽宁省价格认证评估协会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或许可
3.符合价格评估法价格评估基本准则和相应评估机构行业审批备案部门的要求,或
者在本地法院中法入围等,并具备充足的专业评估人员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
两名以上评估师,或者具备五年以上评估经验的专业人员
4.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违纪整改和处罚,无媒体披露的重大违
规失信事件
5.在与招标人相关业务合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人员资质要求
拟承担评估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有注册资产价格评估师等相关资质。
2执业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及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
从事评估业务
2.独立性要求
拟承担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与招标人或者相关当事方从事的业务之间不应存在其他利
益输送或利益冲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下列报名要求中所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报名资料的
原件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zw111111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
全称,未经网上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凯丽酒店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凯丽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总房屋户数 500 户以下: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最低收费额的 65%
2总房屋户数 500 户以上:按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最低收费额的 55%。
服务质量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完整正确的评估报告,主要为评估报告内容无差错评估要素
齐全参数取定审慎假设条件选取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录相符符合执业范围评估,
评估价值公允客观等。服务结果验收标准为招标人业务经办行采纳投标人出具的评估结果。
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完成。
房屋总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售价:500 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 系 人:祝赫男
电 话:1514280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 解磊
电 话: 13942950196
电子邮件: lnzw11111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