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3年第14期
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3年第14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4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牛栏江镇有机水稻综合种养项目,建设单位:牛栏江镇人民政府,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启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汽车配件及精密模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天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天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及精密模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皓翔模具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双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精密模具及机械设备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昆明云特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双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签: 返还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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