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5日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完成2个区域无人机频谱探测设备和全向非全频段无人机反制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及2套便携式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采购,配套相应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软件和使用电脑,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行。项目控制价150万元。设备明细和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公示下方下载);

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4.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相关资质。

五、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采用PDF和WORD,格式详见附件2,公示下方下载)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qq.com,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人: 张先生 185*****453(采购人)

邓先生 155*****998(采购人)

叶先生 185*****044(监督人)

2023年10月9日

,江西,赣州市,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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