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2:住建部门下设安全监督站负责扬尘管控监管, 但检查多集中在工地安全管理方面,扬尘管控监督管理不到位,流于表面。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雄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主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部分市政项目等 建筑工地围挡缺失,工程残土露天堆放,喷淋设施破损或缺失,出入车辆未经清洗带泥上路。

二、整改目标

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安装扬尘监控视频探头设施达到“七个百分百”要求。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实施通报,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把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勘验内容,落实不到位不得开工。

2.结合“城市大脑”建设,推进建筑工地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工作,实现联网实时智能监控管理,扎实推进感知设备安装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平台抽查。

3.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打造优秀工地。对高频次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的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实施约谈和培训。开展打造示范工地行动,定期选树达标现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强化工作考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区、县(市)职责履行和施工现场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考核排名。

5.扩宽市政项目等建筑工地违规行为发现渠道,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查处施工现场出入散流体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行为。督促市政项目施工单位修复工地围挡和喷淋设施,清理或覆盖工程残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浑南区累计检查建筑工地310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982家次,发现问题3472个,下达整改通知1876个,全部完成整改,下达行政处罚6个,处罚金额15万元。对落实不到位的66家施工单位实施通报,累计通报98次。

2、2021年,浑南区建筑工地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我区180个建筑工地需安装并联网,目前180个已完成,完成率100%。

3、浑南区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打造优秀工地。举办建筑工地师范工程现场观摩会,选树达标现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5、浑南区采取针对建筑工地加大宣传力度,对建设、施工企业发放执法提示函等方式,使得建筑工地违规行为发现渠道得到有效拓宽。严格查处散流体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行为。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浑南区内建筑工地均落实“七个百分百”的要求,取得了显著效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方案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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