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电力零星维修服务院内议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电力零星维修服务院内议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电力零星维修服务院内议价公告
我院拟需要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力零星维修施工队,在我院驻点,结合院区零星维修工作实际,由总务科统筹分配各项装、维(抢)修工作任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电力零星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NYZBB-ZWK-*******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4.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报价要求:投标人按信息价,报折扣。结算时以当期信息价乘以折扣进行结算,信息价没有材料价格的,按市场询价乘以折扣进行结算。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程类型: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医院电力零星维(抢)修工程、日常零星维修任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税)并提供施工图,即承包人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
2.服务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性任务:按业主要求完成如电力维修、抢修工作,突发电缆铺设、变电设备故障修复等工作;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要求:
①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开工令规定的时间竣工,若不能按工程开工令规定的时间竣工,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误期时间从工程开工令规定的竣工日期起到发包人对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函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若发包人组织验收时工程质量不合格需整改至工程质量合格的,则承包人整改天数抵扣提前完工天数的差额累计入误期时间(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误期赔偿费极限为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的5%。违约金的总额在结算时抵减工程造价款。违约金的支付不能抵消承包人应完成的工程责任。当承包人不按工程开工令规定的时间竣工,误期赔偿费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②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拒绝整改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以履约质保金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
③承包人对报送发包人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④承包人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以履约质保金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
⑤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或者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⑥同一问题经3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承包人连续3次以上拒绝维修的,发包人可以不通知承包人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或者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⑦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⑧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⑨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发包人因此被追责、索赔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⑩质保期内,若承包人拒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计算。
5.履约保证金:
①履约质保金:按人民币壹万元整(¥*****.00)。
②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发包人指定账户。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本合同。
③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在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扣除承包人赔偿金或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一次性向承包人返还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付款及结算:
①零星派工:按季度为一期工程计量,对每期的派工单进行计量及相关依据进行结算按季度统计,参考2013定额与施工当期桂林市信息价格乘以中标人所报折扣结算。
②零星维修单项工程:参考2013定额与施工当期桂林市信息价格乘以中标人所报折扣,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对应的图纸、结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③无预付款,零星派工及另行维修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审计核定总价100%。
7.其他条款: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水、电、路三通,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工程水电费金额按工程审计结算书中的水电消耗量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水电费单价计算,工程审计结算完成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97%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足额交纳工程水电费。
②审减率超过5%,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由送审公司承担。
③因施工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④发包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工人生活场所及施工物资设备存放场所,由中标零星施工队自行解决。
8.中标人要求: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完成电力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技术、人力资源,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信誉度较好,派驻现场的施工队负责本院维(装)修工作,需配备:高、低压电工、配电检修等现场施工员、技术员,保证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②施工队在维(装)修工程中制定的工程材料费、施工设施费、人工费等项目工程预算须符合施工期间当期的桂林市信息价,并进行计价。
③中标人须加强施工队的组织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
④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等。施工时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并尽量减小对患者及医务人员工作、休息的影响;做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其他带来的后果;设立围挡并合理堆放材料、机器,划分出施工区域做好警示标识;及时清运垃圾并清理干净现场,做好防尘、控制噪音、不给科室带来不便的措施。
⑤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在电线改造、使用器械施工等易产生明火的过程中,必须操作得当,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施工工程中以及特殊天气施工时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⑥电力维修工程任务急、时间紧,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全年必须随叫随到(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小时之内进维修现场处理,被业主告知是紧急情况时需要在1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单项工程需在和业主商定的时间内完成。若因特殊原因超时需和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超时则按规定处理),全天24小时无论何时发生紧急情况,施工方都需调配足够人手进行抢修,服从招标人安排和管理。中标单位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施工需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设计、预算、维修(抢修)等零星施工需求,不得以数量少、工难做、人手少等理由拒绝或拖延,应该在接到招标人维修施工通知后迅速组织施工,并及时完成。
⑦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材料品牌必须等于或优于业主要求品牌,材料质量良好,材料未出现损坏或没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情况,不偷工减料,保质保量,验收能一次性通过。不会因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施工工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工期延误问题。
以上要求必须遵守,如果有任何一条或多条同时出现3次问题,经警告或者批评教育后仍不纠正,则暂停合同履行,并列入我院招标黑名单。(以上要求必须遵守,如果有任何一条或多条同时视为违约。违约第一次,甲方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二次,甲方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违约累计三次,甲方有权有权处违约金*****元,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会的公司先在邮箱报名,报名后立刻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应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按信息价折扣率报价)、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
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七、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at]163[dot]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及公司名称。
八、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
九、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6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会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23年10月9日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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