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商品(南湖)分拣集散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废旧商品(南湖)分拣集散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市废旧商品(南湖)分拣集散中心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南湖发改批(201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兴市新丰镇。
2.2 规模:本工程位于嘉兴市新丰镇,乍嘉苏线航道(规划III级)焦山门大桥东侧航段右岸,东靠嘉兴市惠丰化纤厂,西接嘉兴市金凤凰街绣有限公司,南临老07省道。场地现状为空地荒地。地势平坦开阔,水陆陆路交通十分便利。本合同段招标估算约280万。
2.3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4 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使用岸线长度为109米,码头长度为78米,翼墙长度为43米,新建1个500吨级普通泊位。码头主要装卸货种为钢材,装卸机械采用1台10T固定式起重机。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码头工程、标志标牌工程等
2.5 工期:施工合同段: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2015年12月29日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自行下载。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图纸为PDF版本,请履行保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常秀街160号7楼
邮 编:314201
联系人:胡磊
电 话:****-********
传 真:****-********
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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