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秀屿区安置房及道路公共配套设施零星应急修复工程

年度秀屿区安置房及道路公共配套设施零星应急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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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23-2024年度秀屿区安置房及道路公共配套设施零星应急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智慧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智慧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单项工程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整年度限额380万元,380万元以内具体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达到380万元合同终止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置房及道路公共配套设施日常维护工程,单项工程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下(含安置房小区的漏水、照明、绿化修剪、管道清淤疏通及负责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道路修复等) ;在承包范围内,除台风、暴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外,确保所有设施及时维护到位,还必须做到所有领导交办件、上级转办件、数字城管件和 ***** 群众投诉件等的办结率为 100%,时限应在 24 小时

(4)质量保修期:

(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合同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单项工程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和进度安排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109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圆整(¥:*****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2)本招标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智慧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兴安名城C区5号楼6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4-*******

,秀屿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应急修复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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