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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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WH--23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96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91.58公顷(1373.7亩),净建设面积74.47公顷(1117.1
亩),计容建筑面积74.4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42万平方米。拟建成一座集城市固废
循环处理汽车拆解循环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及创新环保设各深加工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
园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一标段:(002)长春循
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3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
立年份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
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
3.6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含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负费人以投标
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
纳社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
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费人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002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机构资
质证书,并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A认证)证书,
3.3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贵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
程师职称。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
立年份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
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
3.6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含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负贵人以投标
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
纳社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
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n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不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将以
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参加投标发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二标段提供
加盖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wanhezhaobiaol26.com)邮箱标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投标人需
在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
段1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付款凭证发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
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
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循环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J几SH-231001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91.58公顷(1373.7亩),净建设面积74.47公顷
(11171亩),计容建筑面积74.4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42万平方米。拟建成一座集
城市固废循环处理汽车拆解循环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及创新环保设备深加工的资源化综合
利用产业园区:
2.4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1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一标段JLSW231001/1工程清
单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
2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标段J几SH231001/2工程所需
全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试验检测项目。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服务内容完成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绍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A认证)证书。
3.3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
程师职称。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
立年份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
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
3.6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含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负贵人以投标
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
纳社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
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Ha
标专
Q0220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循环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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