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工作公告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工作公告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工作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蔬菜大棚建设面积任务,我县还需新建蔬菜大棚面积376亩以上,为了保障常年蔬菜设施大棚面积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夏秋季蔬菜的保供能力。根据《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实施方案》我局开展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工作,有意向报名的个人、合作社、经营主体,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

二、奖励要求及资金

1.奖励条件。新建大棚不低于20亩,必须连续三年种植芹菜(西芹)、油菜(上海青)、黄瓜、萝卜(白萝卜)、茄子、西红柿、豆角(长豆角)、芥菜、空心菜、苦瓜、青椒、尖椒、圆白菜、韭菜、大白菜、蒜苔、小白菜或本地市场适销品种,优先选取连片大面积种植户。

2.奖励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主体,经所在镇政府审核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批通过后,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竣工,方能列入奖励。

3.奖励标准。新建蔬菜大棚奖励资金不高于建设造价的50%,且每亩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新建大棚建设类型可参考省农业农村厅推广的《适合海南夏秋叶菜栽培的几种设施大棚》(详见附件1)。

4.奖励方式。计划安排资金570万元,采取先建后奖的方式,大棚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后,根据大棚造价审核结果,一次性给予奖励,直接发放至种植业主银行账户。

三、报名材料

1.《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

2.附大棚设计图及预算(以上材料加盖具有相关设计资质单位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银行及账户、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种植业主将报名材料报送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与者,请携带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套,于2023年10月9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四楼种植业室。

联系人:黄秦宇

联系电话:0898-********


附件1.适合海南夏秋叶菜栽培的几种设施大棚.docx

附件2.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项目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标签: 蔬菜设施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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