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大张高速铁路山西省境内站前DZZQ-I标工程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4GSZG-2015-018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山西省境内站前DZZQ-I标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21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13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物资型钢、柴油、碎石、河砂、锚具、锚杆、声测管、钢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新建大张铁路是双线时速250km的高速铁路,1标起点位于大梁山隧道中部DK61+450,出隧道后依次跨京包线、301省道,于京包铁路南侧改建天镇普速场,并普速站新建天镇高速站,出站后跨过天黎高速公路并行其西北侧,终点位于DK95+500。路线正线长度34.05km,京包线改建线路长度2.087km。开工日期2015年11月,竣工日期2019年5月,施工工期42个月。中标价21.58亿元。 2.2主要工程数量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长11.16km,改京包线路基长度0.837km;桥梁工程12座,长15.2km;隧道工程1座,长7680m,涵括3个斜井1个出口;车站1座(天镇站);预制和架设箱梁446孔;无砟道床14.32km;铺轨山西段275km,河北段30.25km。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型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8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1.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1.8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钢厂产品进行投标,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2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3.2.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并具有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能力。 3.2.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投标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2.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 3.2.4生产能力:投标人每月供油能力应不低于500吨。 3.2.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2.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2.7其他: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需无偿提供流动加油车、储油罐和数控加油机。 3.3地材(河砂、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3.3.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的厂家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物资开采许可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含)以上; 3.3.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量在150万吨以上,投标人每月供应产量需在25000吨以上。 3.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需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市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样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拥有工程项目用砂子、碎石的供应经验。 3.3.5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3.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4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锚具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4.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大中型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年生产锚具能力应在200万孔以上。 3.4.4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5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7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投标人需免费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各种工具锚。 3.5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3.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5.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米。 3.5.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5.4质量保证: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原件。 3.5.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5.8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3.6声测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相关材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6.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300万米以上,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材料具有省部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2013年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6.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6.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下同)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6.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6.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7钢模板(挂篮)投标人资格条件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7.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5000吨以上。 3.7.3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7.4质量保证能力: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在交货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单、受力检算书、模板重量计算书、送货清单等技术资料。 3.7.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7.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8除碎石、河砂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9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附表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天走路原农贸公司院内(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天走路原农贸公司院内,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天走路原农贸公司院内,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crcc.cn/logonAction.do)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天走路原农贸公司院内 联系人:高秀勤 电话:152*****288 电子邮件:152*****288@163.com 2015年12月29日
附表1:物资招标内容和包件划分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 售价(元) | 备注 | 1 | XG-01 | 型钢 | 吨 | 46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张高速铁路项目经理部指定工地 | 2000 | 2 | XG-02 | 型钢 | 吨 | 4600 | 2000 | 3 | CY-01 | 柴油 | 吨 | 3500 | 3000 | 4 | CY-02 | 柴油 | 吨 | 3500 | 3000 | 5 | HS-01 | 河砂 | 立方 | 135000 | 2000 | 6 | HS-02 | 河砂 | 立方 | 135000 | 2000 | 7 | HS-03 | 河砂 | 立方 | 135000 | 2000 | 8 | HS-04 | 河砂 | 立方 | 135000 | 2000 | 10 | SS-01 | 碎石 | 吨 | 120000 | 2000 | 11 | SS-02 | 碎石 | 吨 | 120000 | 2000 | 12 | SS-03 | 碎石 | 吨 | 120000 | 2000 | 13 | SS-04 | 碎石 | 吨 | 120000 | 2000 | 15 | MJ-01 | 锚具 | 套 | 30950 | 3000 | 16 | MG-01 | 锚杆 | 米 | 370000 | 3000 | 17 | SCG-01 | 声测管 | 米 | 38000 | 1000 | 18 | GMB-01 | 挂篮模板 | T | 1200 | 3000 | 7套 | 19 | GMB-02 | 钢模板 | T | 1800 | 3000 |
注: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二: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17-4GSZG-2015-018
申请人 名称名称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联 系 人 | 手 机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地址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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