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的 委托,对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设备采购项目(YKFM2015-C93)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内容
电子卷宗设备,包含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扫描工作站、热熔式全自动装订机、数字录像设备、律师阅卷终端等。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5">2.采购预算:39.5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7">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8">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1">2)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仪)
********3">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4">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
http://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下述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2月29日至31日8.00-16.30时到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上述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采购代理单位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金融服务中心道口北走450米)
项目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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