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7破33号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3苏0117破33号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 告
(2023)杨玚破清001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根据陶筱梅的申请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2023)苏0117破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杨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杨玚公司管理人[办公及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5A栋10楼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张钰(电话:137*****365)、刘星宇(电话:186*****942)]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杨玚公司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移交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印章、执照、财产,若因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对杨玚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京杨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表
4、债权形成说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8、债权人地址确认书
9、虚假申报债权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
标签: 破产清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