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22:工业污水超标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冲击 污水处理厂,2020 年初桃仙污水处理厂出现污水处理设施 运转不正常和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汇水区企业溯源排查。对桃仙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重点涉水企业及沿线问题开展排查,并对废水指标严重超标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强化运行保障。做好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系统恢复运行及应急工作,采取新增次氯酸钠投加装置、对8座生化池污泥全部置换、大量投加碳源、延长曝气时间等措施,恢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3.严格执法,加强企业管理。经核查,对废水指标严重超标的国润低碳公司实施了行政上限处罚。企业厂区内管网已改建,污水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毕。

4.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和执法力度。环境管理部门定期对桃仙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近期检测报告,污水处理厂总出口排放的废水中19项指标全部达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浑南区对桃仙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的相关重点涉水企业进行排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台次,对汇水区内10余家企业及沿线问题开展排查、水质监测工作。并对废水指标严重超标的国润低碳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

2.污水处理厂新增装置已稳定运行,处理系统恢复运行及应急工作。

3.已对废水指标严重超标的国润低碳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企业厂区内管网已改建,污水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毕。

4.桃仙污水厂已稳定达标排放,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今后将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达标监管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桃仙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5月15日恢复在线检测设备运行,COD、粪大肠菌等8项总出口出水检测指标持续稳定达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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