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0-09 16:18:42 阅读:次

项目概况

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下载公开选取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C23-47

项目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

数量:约1620人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村民小额保险项目,保障项目包括:意外身故/伤残2万元、意外住院医疗2000元(有医保免赔额为零,赔付比例100%;无医保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疾病身故3000元,具体详见选取文件“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采购人资金落实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开选取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单位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82)、黄工:188*****006

(备注:投标单位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公开选取公告及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公开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公开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选取将于2023年10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在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10月17日16:00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

收件人:许钗英 联系方式:134*****09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八、联系方式

选取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岳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

联系人:许钗英、王凤仙

九、其它补充事项

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小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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