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农村饮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农村饮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于洪区农村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96,900.00
最高限价(元):2,996,900
采购需求: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质量标准和制造商的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及规范。
采购电磁流量计共计 25块,包括电磁流量计安装、调试,并与平台对接。通过本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大幅提升饮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改善和提高衣村饮水安全标准。(包安装及售后服务),单价限制*****元/块。
智能水表约 7134块,其中DN15智能IC卡冷水表6334块,DN20智能IC卡冷水表800块(包安装、旧水表拆卸及售后服务)。智能IC卡冷水表水表需防水、防潮、防冻、有预付费功能,并与自助缴费终端机对接,水表电池需质保六年,单价限制350元/块。
以上设备安装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但总价不超中标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限为8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龙海路3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邮箱地址: lnzdxmgl@163.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