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件电子扫描及挂接录入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文件电子扫描及挂接录入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档案文件电子扫描及挂接录入服务招标项目已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嵊州工程档案室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档案工程室2016年档案文件电子扫描及挂接录入服务,设1个合同。
2.3项目主要内容:档案文件电子扫描及挂接录入服务。
2.4服务期限:2016年1月25日―2016年12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以上(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9000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不得将合同进行转包、分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7日,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五星路199号2号楼5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ISO9000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17:00,投标人应于当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5.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人民币 贰万元的投标担保。
招标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帐号:********82087
户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5楼
邮 编:310020 联系人:胡高雁
电 话:****-********-****3 传 真:****-********
手 机:136*****663
2015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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