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15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479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887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
阜溧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路线起于阜建高速公路的九龙口枢纽,向南经建湖县、盐都区、兴化市,止于兴泰高速公路的兴化南互通。路线全长71.72km。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
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G1516)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的一条新增国家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沈海高速公路(G15)的第七条联络线。宿城至泗洪高速公路是盐洛高速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约38.18公里,位于宿迁市境内。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
(3)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
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起自328国道与洋口港区规划经八路南延线衔接,跨越港城中通道后从北坎东侧穿越,之后向西南跨越X111、掘坎河、X203、四贯河后与规划222省道交叉设置洋口港互通,然后继续向西南布线,跨越334省道后,终点接洋通高速如东至南通段如东东互通,全长16.02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推荐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27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即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JHX-JDYS-1标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SS-JDYS-1标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YR-JDYS-1标段。
交工检测对象为对应标段全线监控(含电力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及收费广场照明工程等。
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
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交工验收后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包括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配电设施、照明设施);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条件:
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主要人员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机电工程)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交通工程)。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与对应施工、监理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c.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
电话:180*****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同批招标的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JHX-JDYS-1标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SS-JDYS-1标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YR-JDYS-1标段共计3个标段,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上述3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17:30至2023年10月16日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OP/login.aspx">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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