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备拟公开采购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备拟公开采购公告

  一、说明:

  1、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有意向了解以下医疗设备的相关情况,拟于近期委托招标公司公开采购。

  2、届时我中心将针对该些采购项目择期组织召开产品论证会。

  3、请有意向参与该些项目竞标且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按以下具体要求备好相关资料,在10月15 日前递交我中心综合科审核,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联系人:小林,电话:0592-*******

  按附件要求备好相关资料,一式两份(请按要求递交纸质资料)。

  4、以上中医医疗设备进入招标程序后,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沧区政府网等。

  二、项目内容:

  序号

  科室

  医疗设备名称

  数量(套)

  预算(万元)

  1

  中医康复

  艾灸烟雾净化器

  6

  1.8

  温热电灸综合治疗仪

  3

  14.4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1

  9

  超短波电疗仪

  1

  2.8

  三、附件

  (1)封面: 资料封面上应注明所投项目、报价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资料一览表(按以下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3)仪器设备报价一览表[含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地、报价(含2年保修, 配置清单标配价和选配价)、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件、选配件及易损件的报价表、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同品版不同档次的性能比较表及与其他们品牌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特点及优势)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4)报价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年限、保修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年保修价格);

  (5)仪器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备案表复印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 厂家合法有效的三证(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复印件);

  (7)报价供应商合法有效的三证(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复印件)及报价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级需与该项目设备注册证类别相匹配);

  (8)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9)若配套耗材或试剂(包含专机专用,非专机专用)的,还应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或备案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其分项报价;

  (10)其他单位的中标资料(含配套耗材及试剂(包含专机专用,非专机专用)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11)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报价商(盖章):

  报价商代表签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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