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农商银行坂仔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平和农商银行坂仔支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农商银行坂仔支行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农商银行坂仔支行室内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单项合同额100万元~100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元,发包价为*******.8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第一层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因安防要求施工的特殊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经研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单位必须是近三年有装修施工过金融机构银行单位办公营业场所的(须提供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且项目经理或现场施工管理员应具有装修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闽建筑函[2023]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格式自拟。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比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3)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较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6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开标地点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6号)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购买标书凭证原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zz.fycbid.cn/#/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8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1*****662,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6号,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6*****005,传真:/
联系人: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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