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发布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NZZ-F4004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13万元;

最高限价:13万元;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需提供商务车1辆及加油卡1张

乌鲁木齐市为主

12个月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军队采购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资质要求: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租赁车辆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询价文件申领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10:00-13:30,16:00-18:3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指定专人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

发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包。

(二)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明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证明。

四、响应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响应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12: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2:00(北京时间)。

(三)响应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四)响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联系人

(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郑倩如、李航、张泉岗、殷叔岗

联系电话:0991-*******

(二)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联 系 人:贾庆源

联系电话:181*****36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月 9 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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