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攀西地区起重设备及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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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10月攀西地区起重设备及附件PGWZMYHGZHD231*****83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10月攀西地区起重设备及附件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上传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招标系统企业数据分析为准)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总金额的30%,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2)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⑴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⑵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⑶若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千位取整)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战略供应商和内部供应商不收取);初次供货的供应商按中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0元(或项目预估金额的 0 %)(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9日18时00分2023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吴才名

联系人:

栗朝波

电话:

135*****822

电话:

0812-*******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投标单位之间及其董(事)监(事)高(经理层)不得出现相互交叉持股、相互交叉任职,否则投标无效予以否决投标、串围标者按相关法规处理。

2023年10月09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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