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达拉特旗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达拉特旗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内蒙古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10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74号)《鄂尔多斯市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发〔2022〕119号)等精神,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指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生育登记、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及符合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全过程“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实现全程“一件事一次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优化服务流程等改革措施,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形成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旗内居民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等事项,实现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让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机制

  建立民政牵头、公安部门、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多事联办、一体服务的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协同联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负责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推广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并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的业务协同。负责将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负责告知申请人联办服务事项,为自愿办理的申请人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公安部门负责根据窗口或平台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进行户口登记婚姻状况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迁移审批事项办理(户口因夫妻投靠落户迁移审批事项办理),申请人选择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迁移审批事项时,达拉特旗户籍可以在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事项联办不包括迁往农村牧区户口迁移。卫生健康委负责根据窗口或平台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生育登记,需要纸质版的生育登记服务单,30日内可到所在居住地社区进行打印领取。政务服务局配合相关业务部门,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完成我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和优化。

  (二)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办工作模式

  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姻登记后,现场告知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为自愿办理的申请人采取网上申报或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联办申请:

  1.线上办理:线上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达拉特旗)或蒙速办APP(达拉特旗)申报公民婚育“一件事”,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流转给相关部门,相关各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实现业务联办,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申请人可自行下载。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线上联办服务。

  2.线下办理:(1)申请人可根据个人需求自愿在政务服务中心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或婚姻登记机关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填写《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联办申请。(2)政务服务中心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或婚姻登记机关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后,统一接件受理,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将《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根据申请人办理情形分发相关部门。(3)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业务审批,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纸质版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实现“最多跑一次”。

  申请材料原则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申请材料免于提交,对于暂时无法调用的材料,“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扫描上传,可复用的数据免于填写,审批部门需要纸质材料存档的,由审批部门自行打印存档。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线下联办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由政府供给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由民政、公安、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协同完成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能整合、事项联办的改革要求,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优化,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鼓励各旗区积极探索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的有效实现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宣传推广。相关部门要同步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宣传有关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新闻媒介,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社会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评价监督。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2.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图

   3.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达拉特旗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内蒙古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10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74号)《鄂尔多斯市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发〔2022〕119号)等精神,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指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生育登记、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及符合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全过程“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实现全程“一件事一次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优化服务流程等改革措施,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形成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旗内居民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等事项,实现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让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机制

  建立民政牵头、公安部门、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多事联办、一体服务的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协同联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负责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推广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并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的业务协同。负责将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负责告知申请人联办服务事项,为自愿办理的申请人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公安部门负责根据窗口或平台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进行户口登记婚姻状况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迁移审批事项办理(户口因夫妻投靠落户迁移审批事项办理),申请人选择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迁移审批事项时,达拉特旗户籍可以在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事项联办不包括迁往农村牧区户口迁移。卫生健康委负责根据窗口或平台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生育登记,需要纸质版的生育登记服务单,30日内可到所在居住地社区进行打印领取。政务服务局配合相关业务部门,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完成我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和优化。

  (二)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办工作模式

  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姻登记后,现场告知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为自愿办理的申请人采取网上申报或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联办申请:

  1.线上办理:线上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达拉特旗)或蒙速办APP(达拉特旗)申报公民婚育“一件事”,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流转给相关部门,相关各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实现业务联办,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申请人可自行下载。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线上联办服务。

  2.线下办理:(1)申请人可根据个人需求自愿在政务服务中心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或婚姻登记机关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填写《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联办申请。(2)政务服务中心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或婚姻登记机关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后,统一接件受理,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将《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根据申请人办理情形分发相关部门。(3)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业务审批,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纸质版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实现“最多跑一次”。

  申请材料原则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申请材料免于提交,对于暂时无法调用的材料,“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扫描上传,可复用的数据免于填写,审批部门需要纸质材料存档的,由审批部门自行打印存档。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线下联办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由政府供给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由民政、公安、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协同完成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能整合、事项联办的改革要求,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优化,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鼓励各旗区积极探索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的有效实现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宣传推广。相关部门要同步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宣传有关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新闻媒介,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社会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评价监督。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2.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图

   3.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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