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洋溪反调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茜洋溪反调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5]第046 号
开标时间:2016-01-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5]第046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茜洋溪反调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招标单位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安市茜洋溪反调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安市溪柄镇;
2.3工程建设规模:茜洋溪反调节水库是一座具有年调节功能,集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于一体的小(一)型水库,茜洋溪反调节水库大坝位于马头山水库大坝下游3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85.8km2,拟建水库为小(一)型水库,拟建坝型为浆砌石拱坝。本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4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建安直接费约人民币8000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6.6万元。投标人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施工图等勘测设计时的设计费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6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4)上述各阶段所必须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5)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2.7勘察设计周期:(1)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测量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2)初步设计阶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施工图时应有相应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单位进场前还必须提供原始地形测量资料;(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
2.8质量目标要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或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勘察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10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2016年 1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招标公告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
地址: 福安市政府大楼五层;
电话: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 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
注: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凭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换取第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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