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SYZTB-2023-314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小车12元/人/次;大车145元/人/次

采购需求:马鞍山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入围不超过8家申请人;最终费用按考试人次数统计后据实支付,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框架协议的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所提供的考场必须位于马鞍山市市区内(包括博望区)及和县,同时承诺该场地按照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的最新标准建设。

(2)申请人须提供考场的土地证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3、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征集公告及附件。

三、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吴工 0555-*******(QQ:**********

对申请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需求

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1、为利用社会资源提升考试供给能力,满足我市持续增长的驾驶人考试业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 》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的规定要求,现在马鞍山市采购多家社会化考场服务。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须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 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 1027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 )》系列最新行业标准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2、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入围单位履约前须向征集人明确成立健全的考场专门服务小组,明确分工,包括姓名、职务、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设有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明确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人员要求要有具体处罚办法。

4、合同期内,各区域内的考场使用权分别归属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望大队及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入围单位除遇不可抗力之外,必须确保确保考场、考试各设施、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安全、规范、按计划开展。

5、征集人仅支付考试费用(小车12元/人/次;大车145元/人/次)。考场日常运行所需设施设备、水、电、保安、保洁、维护维修保养、音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警支队监管、数据线路租赁费用等一切成本,违规行为责任、科目二考场内任何时间段发生的任何事故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入围单位自行承担。入围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征集人要求增补任何费用。

6、本项目入围单位须服从征集人的考试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工作制度,自觉禁止各类考试舞弊行为。

7、本项目入围单位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考生自主预约考试。

8、付款方式:按季度以考试人次数统计后据实支付租赁费用。

9、入围家数:≤8家(市区入围供应商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合同;博望区入围供应商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望大队签订合同;和县入围供应商与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合同)

六、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材料

详见附件1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供应商按照申请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提交至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入围。未按照要求编制并提交申请文件的,不得入围。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对入围申请人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申请人有违约情形或被有效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九、入围申请人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申请人的清退规则

1.1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申请人,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入围申请人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2)入围申请人有违反协议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

(3)入围申请人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入围申请人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申请人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1.2入围申请人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1.4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2、入围申请人的补充规则

2.1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2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申请人中直接选定。

十、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马鞍山市市区内(包括博望区)及和县

2、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2

十一、采购合同文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签订,详见附件2。

十二、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付费标准即最高限制单价为:小车12元/人/次;大车145元/人/次。

2、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2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入围保证金。

十四、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银杏大道1566号

联系人:王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ahsy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朱工

电话:0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社会化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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