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土壤、农产品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土壤、农产品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土壤、农产品样品检测公司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土壤、农产品样品检测服务公司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土壤、农产品样品检测项目。(一)采购内容:农产品样品、土壤样品各15个;农产品样品采集1.0公斤、制备加工、检测,检测项目:汞、砷、铅、镉、铬、铜、锌、镍、硒;土壤样品采集1.5公斤、制备加工、检测,检测项目:汞、砷、铅、镉、铬、铜、锌、镍、硒含量及土壤样品的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对检测结果进行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安全性评估。2.按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12)文件要求开展样品检测和编制检测评估报告,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三)项目完成时间:需在2023年11月底完成样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整(含样品邮寄费用),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产品检测的相关资质。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将报价单连同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本单位。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老农业局二栋二楼。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联系人:陈海波,电话:0772-*******。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人:钟华钧。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附: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单。
标签: 重金属污染 农田土壤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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