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业务1招标公告
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业务1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3-********
二、报价有效期:2024-01-18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2023年10月份长山分公司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业务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共有6块电测表计,要求对表计进行现场实负荷误差测试及二次回路导线压降进行测试,以及对互感器进行实际负荷测试;属于长山热电分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贸易结算的电测设备,按照相关规程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电测表计现场测试工作、同时对电测用CT、PT回路二次压降及阻抗进行测试。本项目属于三级工程服务采购。现需签订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合同。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2023年需要开展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上网电量并网点接入国网吉林省电网,电测设备属于长山分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贸易结算的电测装置,并网点电测装置属定期测试项目。吉林省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同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现场检测试验专业支撑单位,是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吉林省唯一一家法定授权检测机构,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设在吉林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无签订合同权限,电测装置技术服务由吉林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签订单位,具有唯一性。该项目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的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吉林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吉林长春长春市
十、公示期限:2023-10-10至2023-10-18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潘红宇 | 电话:0431-********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qq.com |
联系人:潘红宇 | 电话:0431-******** |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3195号 | 电子邮箱:*********@qq.com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长山分公司1号机组电测设备技术监督服务业务 | 1 | 项 | 6% | 2023-10-30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大唐长山热电厂燃料物资部 |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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