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材料生产设备采购公告

吸附材料生产设备采购公告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吸附材料生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吸附材料生产设备
  2. 项目编号:8S00-WZ-GKXJ-23-0116
  3. 交货/服务时间:90天
  4. 交货/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719号
  5. 供货范围:1.供货应包括:

a) 应提供用于安装、装卸、调试和维修专用工具、设备和备品备件。

b) 所要求的文件

-安装、运行和维修手册

-材料的采购和验收文件

-试验和检查文件,以及设计资格等支持性文件

-包装、保护、装卸、运输和存储文件

  1. 供货数量

吸附材料生产配套设备相关部件数量和类型详见附表A

  1. 供货边界

供货范围包括2.1~2.4节所述全部工作和相关文件。具体包括(不限于):

吸附材料生产配套设备图纸及使用说明书

吸附材料生产配套设备安装和调试清洁部件的包装和保护

  1. -产品运输条件:

提供包装场地,使产品适用于陆地或海上运输

提供将产品装入运输设备的吊装设备和专用工具

提供所要求的全部文件

  1. 技术规格:

恒温恒湿系统技术要求

(1)除湿机组

除湿机组能使作业空间的湿度稳定在15±5 RH%,温度保持在30±5℃;

再生电加热,温湿度控制模式有:根据再生温度控制和根据温湿度控制两种;箱体采用聚氨酯发泡板,厚度不小于25MM,表冷器:铜管串铝翅片,并匹配挡水板。积水盘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机外余压不小于300Pa;

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冷桥现象,具有较好的保温效果;机组应具有电气绝缘性,能够在潮湿环境下稳定工作;机组应包含冷冻水比例调节阀;机组应设有便于检修的检修开门;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漏风率应小于等于1%。

(2)冷冻水机组

冷冻机组采用风冷模块,其制冷量应不小于40KW/H。

(3)缓冲水罐

水罐应具有保温功能,聚氨酯保温层厚不小于5cm,罐体材质选用304不锈钢。

(4)水泵

两个循环水泵,流量不小于10m3/h,扬程应在25m以上,且具有防雨的功能。冷水机组,水箱,转轮除湿机三者采用“双系统”模式。互不干涉。

(5)控制系统

恒温恒湿系统和废气处理系统集成控制,PLc +触摸屏模式,共同一个控制柜,各机组与系统之间应配备系统集成控制功能,具备自我调节的功能。

(6)管线与电线

水循环回路应包含足够长度的PPR材质DN40水管,并配备各管路间的弯头、阀门、过滤器等零件并做橡塑棉保温;风管应采用镀锌风管和橡塑保温;电线应满足各机组间的电缆安装;以上管路的焊接过程理应包含不单独列出。

尾气处理及新风系统技术要求

1)离心风机

离心风机应具备变频功能,且包含(不限于)电机罩、防雨帽、减震垫等,材质应为玻璃钢。

(2)水洗塔

两台水洗塔,具备喷淋和除雾的功能,应包含(不限于)填料、视窗、浮球阀、喷淋头等配件,顶部出风口应为法兰开口。

3)通风系统

一台新风净化机,可满足面积100m2,高度3m的房间的空气净化,新风量不小于800m³/H,净化:带初效和高效净化滤网,带全热热交换,热回收效率不低于65%,风速三档调节。设置2台空调。

(4)管道:

废气风管至少为为6mm厚度的PP管,两头法兰连接,新风管道应为新风系统专用PE管,室外部分采用不锈钢防雨帽。

安装服务技术要求

需包含恒温恒湿系统,废弃处理系统和新风系统的安装服务工作及全部配套辅材。

  1. 验收标准:

吸附材料生产配套设备的外观、材质、结构等应符合采购要求。

吸附材料生产配套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

  1. 质量要求:

供货商应编制包装运输和存储程序,该程序应经业主认可。

包装技术要求

包装应考虑实用性,能有效的保护好设备并顺利的运到现场,

运输/装卸技术要求

必须用叉车/吊车来装卸各设备,在装卸的过程中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提供并上传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专业技术和售后能力,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近3年同类产品的同行业供货经验。

(4)专业要求:具备行业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

(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保证入围后所有报价资料与交易的真实性。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两年内,被国家、行业、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导致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及兴原认证记录等查询为准,投标截止之日(截止时点为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上溯两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中核集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核工业第八研究所-吸附材料生产设备》,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719号

邮编:******

联系人:余溯

电话:021-********

传真:

电子邮件: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20231010


,上海市,嘉定区,上海

标签: 生产设备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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