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长三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3-152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标项 | 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 |
一 | 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标项一 | 包括范围内相关环境执法检测、监督检测、应急检测、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测、在线比对检测等检测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家 | 22.5万元 |
二 | 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第三方环境检测标项二 | 1家 | 22.5万元 | |
注:1、本项目以折扣报价,以实际服务为准,实际检测费=计价基础×成交折扣。折扣不得超100%,否则为无效标; 2、本项目预算暂定标项一为22.5万元/年,标项二为22.5万元/年,该数额仅供投标参考; 3、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4、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项,但只能成交一个标项。本项目开标顺序按标项顺序进行,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项二的成交候选人。 5、委托方式:单个项目的委托均由采购人出具单个项目委托书(或单个项目协议书),并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项目的实施单位、实施周期等。委托方式由采购人届时确定; 6、采购人不予承诺各标项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限内一定会有项目实施,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供应商行承担。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771号三楼)。
3、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qq.com)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登记表。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长合区科创大厦四楼开标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东阳路与站后大道交叉口)。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长合区科创大厦四楼开标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东阳路与站后大道交叉口)。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标项一4500元,标项二4500元
交付方式:可用电汇、网银、转账等。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银行账号:138*****01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长三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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