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招标公告

中石油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招标公告

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HZ-W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拟在池46开展空气热混相驱试验,探索进一步提高波及体积和驱油效率的可行性。催化耗氧剂是实现空气热混相驱的耗氧启动关键技术,能够降低空气和原油放热温度门槛,能够满足目前地层条件下耗氧启动需求,在地层内部快速形成稳定热氧化前缘,无需热采完井,无需复杂点火设备,大幅降低成本,操作安全可控。

2.2 项目范围: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启动剂采购。

2.3 招标范围:空气热混相驱用高效催化耗氧剂采购。

2.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区域。

2.5 供货方式及周期:中标单位接供货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本次催化耗氧剂预计需求量见下表。

催化耗氧剂细分类型和需求量预测表

序号 型号类别 预计需求数量(吨) 备注
1 高效耗氧启动剂 24 实际供货型号及数量以现场需求为准
2 低温耗氧催化剂 0.9 实际供货型号及数量以现场需求为准

2.6质保期:自交货之日起6个月。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8计划投资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万元)(含13%增值税、材料费、运输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0日前,具有一项耗氧启动剂或低温耗氧催化剂供货或销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以上)、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止查询的截图),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甲方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

3.5失信条款: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招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技术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技术标准;如所提供的产品不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09:00:00至2023年10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01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12楼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系人: 吴华正 联 系 人: 马旭

电 话: 152*****582 电 话: 02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maxu2020@cnpc.com.cn

2023 年 10 月 09 日

附件: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及报名相关流程.rar
附件:货物需求种类一览表及技术要求.docx
,陕西,西安市,宁夏,大庆,西安

标签: 催化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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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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