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调整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调整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新增货种调整方案编制服务邀请文件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就新增货种调整方案编制服务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及项目概况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由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与福建漳州港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经营性港航设施、仓储业务及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对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等液体货物装卸、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向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拟新增“二甲苯/乙苯(10%或以上)混合物”和“混合二甲苯”货种。根据海事部门《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二甲苯,与二甲苯/乙苯(10%或以上)混合物,是两种不同的货种。当乙苯含量超过10%范围时,现有已核准运输货类二甲苯品名不能满足装船外运要求。为满足装船外运要求,增加二甲苯/乙苯(10%或以上)混合物的名称。混合二甲苯为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芳烃抽提装置的产品,该装置设计公称能力为35万吨/年(以进料计)。装置采用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ST)的环丁砜液液抽提(SAE)技术,以上游裂解汽油加氢装置来的C6-C8馏分为原料,采用以环丁砜为溶剂的液液抽提技术、经过芳烃抽提、芳烃分离等工艺,生产出合格的苯、甲苯和混合二甲苯产品,同时产出副产品抽余油。
由于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后方罐区及管线工程及厦门港古雷作业区南15#~19#泊位工程设计文件均命名为二甲苯,故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附证时,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为二甲苯。而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混合二甲苯,为满足装船外运要求,增加混合二甲苯的名称。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按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开展新增货种调整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1、 标准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方案内容全面、准确,研究方法严谨,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说服力;
2、 编制单位承担新增“二甲苯/乙苯(10%或以上)混合物”和“混合二甲苯”货种泊位运输类调整方案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已核准运输货类及调整后运输货类的描述;包括规模及范围,装卸物料及其运输船型、流量、流向,货种的主要储运特性,装卸工艺方案;设计过程回顾和安全设施情况;货种调整的必要性;货种调整的方案设计;货种调整结论等。
3、 乙方编制的运输货种调整方案应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每一部分之间的关系清晰;方案应包含必要的表格、图表、图片等说明材料;方案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符号应该明确;方案中所有数据、信息来源应该清晰标注;方案的格式和版面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4、 运输货种调整方案内容及深度满足“闽发改交通[2017]120号”文件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港口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论证、审查的要求,如政府主管部门对报告内容、名称、样式等提出修改要求,则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及时进行修改;
5、 乙方负责全程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报告评审时汇报和解释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协助甲方完成送审工作;
6、 新增货种调整方案报告书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复通过为准;
7、 报告应按标准格式电脑打印,内容齐全,以简体中文叙述。装订成正式文本,报告印刷数量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另提供一份可编辑电子版报告提交甲方存档。
8、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和数据,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经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乙方应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备进行本项目技术服务的合法资格;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近三年内不得有被终止验收或终止类似合同的情形,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4、 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运输货种调整方案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运输货种调整方案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为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成立运输货种调整方案项目组,指定项目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编制单位项目经理直接与业主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人对口。编制单位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称职的、有相关经验的专业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已通过审批投资在1亿以上的石化码头项目运输类货种调整方案编制并取得批复的相关业绩,至少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关合同,原件备查)。
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服务工期及成果提交
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编制单位在中标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方案,或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投标报价
固定合同总价。由询价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意向服务商。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0.00万元(含税),超最高限价报价将被否决。
注: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人员通讯费、差旅费、报告文本印刷费、合理利润、相关报告评审会务费用、人工、税费等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编制技术服务。
六、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和金额 :均为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的新增货种调整方案报告成果文件及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满足项目所在地港口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论证、审查的要求后,申请支付服务费进度款的100%。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注:以上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于违约。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减免税费、新增税费等),导致费用减少的,在不含税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若导致乙方服务成本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应因此而导致甲方履约成本的增加。
七、合同文本
见询价书后附件
八、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按以下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楷体加粗部分为目录项,须编制对应连续页码)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本询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邀请文件的获取
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询价书从福易采平台实名获取。
领取询价书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望坪街3号)。
采购单位: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福易采平台同步公开发布,具备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可实名注册获取。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单位请按照第八条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修改格式将导致否决投标,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逐页盖章后密封送(寄)至: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综合办。
联系人及电话: 梅盼 0596-******* 电子邮箱:meipan.mtgs@fjglpc.com.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projId":"f03bd*****f4497bbbc71a65c98f8838标签: 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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