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扶持内容

???(一)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一是选用推广“稻香杯”优质稻、玉米、大豆、小麦、油菜、马铃薯、甘薯等高产优质品种,示范推广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分段机收、水稻侧深施肥、水稻集中育秧、水稻宽窄行栽培、水稻叠盘暗化育秧、小麦宽幅精播、小麦免耕带旋播种、秋作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冬作马铃薯防霜冻栽培技术、秋粮“一喷多促”等高产栽培主推技术。

二是开展土壤改良、提升耕地质量,购置粮油品种适宜的耕种防收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装备,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中心、农机维修中心、农机具停放库棚、机井、提灌、仓储、烘干、病虫害防控等设施设备,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产地初加工。

(二)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一是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造蔬菜(含食用菌)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接愈合室、育苗机械、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设施蔬菜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蔬菜产地分选、清洗、切分、晾晒、分级、包装、脱水、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设备。

二是设施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包括饲喂、环控、监控、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及养殖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能节水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新建或改造区域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包括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

三是设施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泵房泵站等新建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流水池塘养殖、流水槽循环水养殖、圈养、“鱼稻(菜)共生”及“渔光一体”等渔业生产设施新(改)建购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包括投喂、环控、监、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包括暂养净化池、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和生态环保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建设(不包含冷藏保鲜设施)新建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态渠道、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购置微滤机等设备。

四是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中心。包括育秧场地(育秧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理区、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建设,以及育秧播种成套设备、秧盘等设施设备配备新建或改造农机维修中心。包括维修车间、停机(车)场建设,以及配置农机故障诊断设备、农机维修相关通用设备、机具维修常用零配件包括农业机械停放场、库、棚等的建设购置农业装备。包括先进实用绿色高效等设施设备,不得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二、主体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民合作社。已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且信息完善,农民合作社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获评为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的优先考虑。

2家庭农场。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信息完善;有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场主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上年度获得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优秀学员的家庭农场、获评为全国和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

???(二)申请主体须符合相应产业基础要求:

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2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蔬菜产业类的,单个实施主体蔬菜生产基地5亩以上;畜牧业类的,实施项目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渔业类的,实施项目不在当地政府公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禁养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农机服务类的,农民合作社农机作业覆盖2个乡(镇)以上、服务面积2000亩以上。

)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纳入支持范围。2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3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4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原则上在完成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中选取对象实施项目

2022年以来,实施主体通过中省资金已支持建设的内容或环节,不再重复支持。

三、补助标准

(一)补助金额。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农民合作社不少于2个,家庭农场不少于2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主体农民合作社不少于5个,家庭农场不少于10个。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示范推广良种良法补助不超过200元/亩。设施蔬菜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328万元

(二)补助比例。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程序。各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于2023年10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由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评选结果在征求相关部门及公示均无意见后,按要求报县级部门审批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项目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通知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项目,收到通知后,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建设内容规范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使用财政扶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阶段性报送实施进度,农民合作社及时向全体成员公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验收。实施主体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以后,要及时总结项目情况,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县级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四)资金拨付。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各实施主体开具规范票据并注明开户行及账号,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股林之婷联系电话:0832-*******%EF%BC%9B13320944192%EF%BC%9B635403232@qq.com">*******邮箱:*********@qq.com

联系人(家庭农场)科技教育和服务体系股 曹慧;联系电话:0832-*******%EF%BC%9B13320944192%EF%BC%9B635403232@qq.com">*******邮箱:**********@qq.com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须由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封胶包装,每页加盖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鲜章,一式三份,采用硬壳纸包装。

????附件:申报资料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0月9日 ???

标签: 能力 财政 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