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集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甬舟集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3-******
二、采购单名称:甬舟集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3-10-13 09:30
四、报价有效期:2024-01-11
五、最高限价:*****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夏挺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7*****492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废矿物油处置 | 80 | 吨 | 13% | 接甲方通知5个工作日内上门回收 |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废润滑脂、废齿轮油、废液压油 | 我司处于金塘岛,跨海大桥无法通过,运输方式必须符合当地环保、运管要求。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处置单位完成处置后,开具相关处置五联单及发票后30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内容: 公告备注 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2.交货地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服务时间:请注明回收时间,以接收回收处置通知起计算。 4、我司付款方式:完成回收处置并收到危废转移五联单后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30天内付款。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 6、报价单请注明服务内容。如我司特别注明需提供相应特殊资质文件等,请贵司在报价时予以承诺及上传响应文件。 7、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8、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做,请贵公司慎重报价。订货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人员进入公司;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来人需提供48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我司做好测温、亮码、行程卡检查、信息登记等工作;各业务(含送货)人员进港前,请提前通过我司“访客系统”进行预约。若采购方防疫要求有变,业务(含送货)人员需配合执行。 10.回收处置人员进港需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口罩11.回收处置服务内容全程需符合环保要求,若出现违规,我司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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