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0 09:3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质效,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和成效的满意程度。现就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公司规模,为更好服务本单位,需提供公司社保缴纳人数7人及以上证明;

2、公司经验,需提供2年及以上相关证明与政府部门(单位)或大型公司有短视频拍摄及制作合作经验;

3、公司荣誉,需提供在宁波或以上平台获得过相关短视频拍摄及制作宣传方面荣誉;

4、公司要求,该工作存在突发性,要求响应单位在我方发出要求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活动现场拍摄。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工作内容: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全年短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项目

1、活动(会议)拍摄。根据宣传活动(会议)主题,拍摄视频或照片等相关内容,全年不少于30次,并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成推文发布。

2、短视频拍摄及制作。“五水共治”精品示范线拍摄短视频(航拍)及制作,包括:南部幸福慈水、中部慈溪生态水客厅、三北海韵风情线3条精品示范线,各镇(街道)各1条精特亮线路,共计20个视频,时长控制30s-2分钟。

3、视频(照片)处理和剪辑。日常市级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报送的视频(照片)处理和剪辑,相关宣传活动视频或照片内容的处理,每周2-3次,每次1-2个视频或1-10张照片,审核通过后并推送发布。

4、主题活动策划。围绕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节日和“五水共治”(河长制)等宣传活动,配合做好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全年策划活动5次以上。

5、宣传渠道推广。(1)日常推广。将相关优秀短视频(照片)推送到比较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要求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浙江日报》和《宁波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宁波级主流媒体发表报道,要求中央主流媒体至少1篇,省级主流媒体至少2篇,宁波级主流媒体至少4篇,被上级业务宣传部门(单位)认可为准。(2)奖励推广。超过日常推广数量外,推送到本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被录用的,并被上级业务宣传部门(单位)认可的,对制作方和拍摄者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推广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6、组织开展拍摄及剪辑培训。根据市级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信息宣传工作需求情况,组织开展短视频拍摄及剪辑培训会,全年2次以上,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

7、宣传活动保障。专人负责全年短视频(照片)制作及活动拍摄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存在时效性,原则上当天宣传活动拍摄(照片)制作需在当天完成并推送发布。

8、工作总结汇报。每月开展视频制作及活动拍摄工作总结汇报1次,全年12次。

(二)服务时间:一年

(三)报价方在合作期间确保服务质量,就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相关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最终工作量的确定,以实际工作量核算为准。

(五)报价方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原始素材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复制、下载、加工、整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同类型业绩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

2.项目合作方案(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合作方案,明确报价概算)

3.询价函(附件1)

4.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7:00。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8楼823办公室)。

3.采购联系人:陈锋 150*****174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询价函.docx

   2、报价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短视频制作 活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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