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

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理机构,就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XGS-ZB2023-030

二、项目名称: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

三、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工可推荐路线方案路线起点位于新路湾镇西山岗附近,起点桩号 K0+000,设单喇叭互通与规划国道 G528 相接,路线自起点接出后沿山脚布设,跨蕉溪后接上龙广线(原 S222),先后经过骑马兰、桃源坑,过新路湾互通匝道平交口后上跨龙丽高速至马埠村,之后路线向东沿规划S215(原小金线)走廊布线,经马埠、胡家至蕉川。过蕉川后以隧道形式穿越山体,出隧道路线继续沿山体布线,途径黄沙头、连头村,后沿连头石材园区预留通道布设线位,与连直线三期相接并设菱形互通,之后设隧道穿山体,出隧道后仍沿规划 S215(原小金线)走廊布线,沿老路截弯取直,途径高坪、仓畈村,终至大桥村附近与现状 S215 相接,终点桩号 K14+908.530,路线长度 14.909km。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 28.7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7.02亿元。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 60/8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车道路基断面,路基宽度 24.5m,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Ⅰ级。

根据沿线地形条件,本项目设计速度拟采用分段设计,其中起点至马埠段K0+000-K2+500)采用设计速度 60km/h,马埠至终点段(K2+500- K14+908.530)采用设计速度 80km/h。

询比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设一个标段,第1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专题研究、防洪综合评价、提出防治补救措施并列明工程量、水域占补方案的编制、工程设计洪水位的复核、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等,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审批和备案等与此有关的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之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信用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响应。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10 月 10 日至2023年 10 月 17 日添加微信188*****257,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所需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缴费;(通过微信获取代理单位财务账号,支付后并截图)

(3)注明开票信息(普票或专票),开标当日现场领取;

(4)注明快递收件地址、电话、联系人,获取本项目电子版本招标文件(PDF格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8 下午14:00

七、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现场递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20楼2007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0 月 18 下午14:00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20楼2007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http://www.zjjtkyy.com/zsriot/website/home.html)上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质疑投诉。

2、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

联系人:陈超奋

联系电话:0571-********

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联系人:瞿牧 联系电话:188*****2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影响评价 改建工程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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