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981破1号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赣0981破1号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12月29 日,丰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住总远大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住总远大公司预重整程序终结,并于2023年1月5日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住总远大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丰城市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财产,提升住总远大公司重整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经报丰城市人民法院同意,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基本信息】

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住总远大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缴资本7000万元;住所地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3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7Q0X43W,法定代表人谢欢;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住宅工业化技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住总远大采用远大住工6代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PC(预制混凝土)研发设计、工业生产、工程施工、运营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BB(高层建筑)、BH(高端别墅)、BU(地下管廊)等产品所需PC构件。工厂总建筑面积6.8万平米,采用“3+1”生产线模式(3条PC构件生产线+1条钢筋线),规划年产能90万平方米,年产值可达2亿元,属于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2017年12月28日丰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丰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故该企业前景较好。

住总远大公司2022年12月29日进行重整程序,在重整期间,新增合同11家,截止2023年8月20日正在履行的合同8家。自2023年1月1日-8月20日累计完成生产*****立方米,同比生产增长60.18%;累计完成销售产值约2896万元,同比增长54.9%;

【资产和负债情况】

一、拟交付重整投资人资产

(一)机器设备

住总远大场内现有机器设备共计79项。

(二)办公设备

住总远大场内现有办公设备共计241项。

(三)车辆

住总远大场内现有两辆机动车,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赣C998T8的别克SGM6522UAA4多用途乘用车,一辆车牌号为赣C6E899的2吨以下货车。

(四)厂房租赁合同

住总远大使用的厂房系租赁丰城住总正建工业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具体租赁情况由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调获取。

二、负债情况

截至破产债权申报期内,管理人共接收11家债权申报,认定债权11家,认定金额60,108,437.95元,其中债权本金53,608,556.27元,滞纳金或利息6,499,881.68元。另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预计债权(有财务记载但未申报)等。住总远大公司负债约6021万元,最终负债情况以法院确认为准。

共益债务: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重整经营期间的应付材料款、租金等共计11,329,507.14 元元。

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原材料

住总远大公司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存货(含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部分未开票应收账款等)不属于住总远大公司重整应交付予重整投资人的资产范围。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存货(含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部分未开票应收账款等)的处置权仍属于管理人,用于清偿住总远大公司债务,与重整投资人及重整后的住总远大公司无关。

【重整投资人的义务】

一、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含:

1.重整对价报价不得低于3200万元;

2.制定详细的偿债方案;

3、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

二、重整后住总远大公司关于融资、对外担保、举债、股权权益转让等事项,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本公告《重整投资人限制事项》(附件一)。

特别提示:重整投资人报名后视为当然知晓且同意“重整投资人义务”,“重整投资人义务”内容属于《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草案》当然不可或缺内容。

【重整投资人报名事项】

一、基本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能够按规定时间支付投资款。

5、拥有与住总远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适合住总远大发展的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方案,拥有住总远大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6、重整投资人如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所有条件且各方均符合前述条件1-4。

7、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报名且缴纳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17:00时。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三、报名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太阿南路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和报名人简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决定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可证明报名人具备重整资金实力等证据材料;

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联合体报名时,除提供联合体每个成员的上述基本信息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注: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授权委托书、联合投资协议(如有)等上述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报名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以报名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完成报名事项。报名保证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 号:1508 5930 8000 1047 12

账户名: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将其他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回;意向投资人如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未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方案》,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3.涉嫌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投标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违反本公告“重整投资人义务”内容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一、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在2023年11月1日前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二、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1月1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重整投资方案》一式陆份,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与该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后提交至管理人处。

《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太阿南路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邹律师,电话:178*****119

四、重整投资洽谈

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洽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以到账日期为准,节假日顺延),管理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终止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洽谈,并将洽谈结果通知其他意向投资人。

如该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非管理人原因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了陆佰万元履约保证金,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由丰城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准。

【其他事项】

一、重要事项

管理人有权通过公告或向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澄清文件等方式,更改或取消全部或部分本公告文件。

二、免责声明

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风险提示

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住总远大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

四、解释权

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投资人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丰城住总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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